为提升艺术硕士(MFA)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,提高艺术硕士(美术领域)毕业生创作水平,规范毕业展览管理。根据全国艺术硕士(MFA)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及9778818威尼斯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9778818威尼斯9778818威尼斯艺术硕士(美术领域)毕业创作展览管理办法》如下:
一、展览组织:
艺术硕士(美术领域)研究生毕业作品展由9778818威尼斯研究生院与9778818威尼斯9778818威尼斯共同主办,由9778818威尼斯具体组织实施。9778818威尼斯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、学位点负责人、相关研究生指导老师为展览组织责任人。
二、展览形式:
艺术硕士(MFA)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个人展览或四人以下联展形式组织,联展可以根据展出效果需要,自由组合组织策划。展览需要标出展览名称(展览名称为:9778818威尼斯9778818威尼斯XX届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展之一\二…、或xxxx——9778818威尼斯9778818威尼斯XX届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展之一\二…)、导师姓名与简介(简介格式为:XXX,9778818威尼斯9778818威尼斯教授\副教授\讲师)、参展作者、展览海报、前言等内容。
展览策划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,并提交展览方案。展览方案需要对展览名称、展出时间与地点、参展作者、指导老师、作品信息、场地布置、展览海报、前言、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。
三、作品要求:
毕业作品展是学生通过创作开题,中期作品汇报展之后,作者独立研习完成的精品习作与毕业创作作品。毕业作品要求思想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。作品要求保持主题挖掘或技法探索的延续性或系列性,是完整代表个人艺术水平的成熟作品,应具有思想性、审美性和原创性。
中国传统书画(国画)、油画、版画与综合媒介方向研究生每人不少于16幅作品(其中习作精品不少于12幅、创作作品不少于4幅),中国传统书画(书法)研究生的书法与篆刻原创作品每人不少于15幅。
四、时间与地点安排:
毕业作品展时间一般在第六学期的3-6月举行,展览时间连续3天以上。展览地点一般应安排在本院展厅、本校其他展示区域,或校外公共文化场所的专业展馆,不支持在外校进行毕业作品展览。
五、展览审查:
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展的策划方案必须征得导师同意,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。展览作品、海报、前言等相关材料及展览推广信息等需经导师审核同意(涉及政治、民族与宗教内容的,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),交学院审查通过,方可发布。
六、作品评价:
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5-7人的评定小组对毕业生作品进行现场评分,经学院进行最终审议后公布成绩,合格者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,不合格者不能进行专业论文答辩。合格可获得2学分。
七、材料提交:
1.毕业展出作品的高清电子版(作品标注的信息为: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画种、作品尺寸、创作年代)。
2.作品目录表格(标明作品信息)
3.相关媒体推送电子文档
(以上材料均需刻录在一张光盘上并附目录清单,展览结束后5日内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)